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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档案资料管理的总体要求

作者:admin | 时间:2011-02-15 21:24 | 点击数次 | 【加为收藏】 | 【打印文章

一、档案资料建设的意义:

作为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档案资料建设可以体现学校各职能部门工作的细致程度和工作的全面内容。可以指导管理人员养成规范严谨的工作作风,每执行一项工作,都应该重视对工作的计划,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材料,对特定事例的分析,为今后工作可能提供的经验,工作的总结等资料的保管、整理。实际上,整个工作的过程就是资料形成的过程,就是档案管理的具体内容。

针对我们目前所面临的行政管理模式,为了适应管理的要求,更应该重视档案资料的建设,为各类检查评估提供方便,为学校内部管理工作提供方便,为教职工的个人发展提供方便。避免因资料的缺失增加学校工作的负担。

二、档案管理工作的分类:

按照区教育局关于学校档案分类方案的规定,结合我校职能部门建设的实际情况,我校档案管理工作大体作如下的分类管理安排:

1、文书档案主要由校长室、党支部和办公室负责整理,其中包括少先队、共青团的材料;

2、教学档案主要由教导处和教科室负责整理,教导处侧重于学籍管理,教科室侧重于教研活动、课题研究、教学成果和知识质量分析工作,原则上教导处与区教育局普教科的工作进行衔接,教科室与局教研室的工作进行衔接;

3、教师业务档案主要由教导处负责整理;

4、科技档案主要由总务处和电教室整理,其中基建档案由总务处整理,设备档案中电教室主要负责电教设备,其它非电教设备仍由总务处负责整理。

5、会计档案主要由会计室负责整理;

6、声像档案主要由电教室、办公室负责整理;

7、实物档案主要由校长室和办公室负责整理;

8、电子档案主要由电教室负责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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