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文件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工会
萧教〔2011〕126号
关于深入开展第十二次“春风行动”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单位)、高中、镇中心辅导学校、街道中心学校、初中、中心小学、成校、中心幼儿园,各基层教育工会、分工会: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第十二次“春风行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破解困难群众生活问题,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第十二次“春风行动”捐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困难群众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完善帮扶救助政策、加大帮扶救助力度为重点,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款活动,充分发挥“春风行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为打造“生活品质之区”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 行动目标
根据区委、区政府文件精神,我区第十二次“春风行动”爱心捐款,在“倡导和自愿”的原则下,通过全区上下广大干部党员、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心捐款,实现第十二次“春风行动”所需的扶贫救助资金,加大对困难职工群众的救助力度和范围,在全社会营造“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竭尽全力帮助困难群众渡难关”的良好氛围。教育系统第十二次“春风行动”主要任务是做好献爱心捐款、慰问特困教职工和结对帮扶困难家庭学生等工作。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和教职员工要继续发扬扶贫济困、无私奉献的传统美德,起好表率和榜样作用。
三、 组织领导
我区教育系统第十二次“春风行动”送温暖、献爱心捐款活动,在区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按文件规定,教育系统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单位)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开展,各直属单位、高中、镇中心辅导学校、街道中心学校组织实施。本次捐款时间:从即日起到
四、捐款接收帐户
以各直属单位、高中、镇中心辅导学校、街道中心学校为单位,于
区管干部:600元;局机关各部门中层:400元;普通公务人员:300元;事业单位(学校)校级领导:400元;事业单位(学校)中层干部:300元;事业单位(学校)普通教职员工:200元。
各单位汇款后,及时将本单位银行汇款总额上报到区教育工会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学校要加强对“春风行动”捐款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党政工要密切配合,确保第十二次“春风行动”目标任务的完成。局领导和各镇街(学校)联络员要及时了解和指导各片、镇街(学校)开展“春风行动”捐款工作。各学校(单位)负责人和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捐款,争当捐款献爱心的先锋。
2.规范公开程序。各单位、学校对个人爱心捐款要及时汇至指定接收帐户,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加强宣传引导。各学校(单位)要把“春风行动”作为当前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宣传“春风行动”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工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